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芜湖大学生自主创业及创业园入园流程(试行)

发稿:惠乐 审核:惠乐 发布日期:2013-09-06 00:00

芜人才办【20106

一、创业身份确认

1、毕业生持本人有关材料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身份认定,外地来芜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同时办理人事代理和落户手续。

2、符合"主办人系两年内毕业、户口落户在我市的高校毕业生"条件的,通过认定出具《芜湖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》;

3、办理地点: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

联系电话:39912033991205

二、入园办理

1、毕业生持《芜湖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》、创业计划书等材料到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申请,对于符合条件的发放《芜湖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证明》,办理入园手续。

2、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地点:芜湖市科创中心内

联系电话:5846617 联系人:张益

三、工商登记

1、符合入园条件的毕业生持《芜湖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》和《芜湖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证明》到市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。工商部门给予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;对创办有限责任公司的,首次出资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%,最低可放宽到10000元,其余允许3年内分期到位,前两年到位应不少于注册资本的70%

2、对不符合入园条件的毕业生在另行确定创业地点后,持《芜湖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》到市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, 同样享受国家、省、市规定的创业优惠政策。

3、工商注册办理地点:入园企业在开发区工商分局办理;不入园企业在市工商局办理;个体工商户在注册地工商所办理。

咨询电话:5012139

四、税务登记及税收减免

1、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创业人,持《芜湖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》、《营业执照》等材料到市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;

2、市税务部门对进创业园的企业,自进园之日起2年内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。对大学生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,符合税收减免税政策的,依法办理税收减免手续(从事个体经营的,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;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,一年内免征营业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)。

3、税务登记及减免税申请受理地点: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。

五、入园创业

1、市科技局对入园企业自进园3年内,免收物管费、减半收取场地费。

2、对科技型企业,市科技局在科技计划和资金上给予优先安排,简化审批手续,取得国内外专利的,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资助或奖励。

六、管理和服务

1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为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两年人事代理、户籍挂靠、组织关系接转、职称评审、人才招聘等公共服务。

2、对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,个人可以申请办理不超过5万元、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,属微利项目的,财政给予贴息。

办理程序为:向户籍或创业项目所在地街道(乡镇)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办理贷款登记。办理时需提供下列资料:1、《借款申请书》;2、《身份证件》;3、《再就业优惠证》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、《创业培训结业证书》等有效证件;4、《营业执照》;5、《创业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》;6、《芜湖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》;7、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
街道(乡镇)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,对借款人进行资格鉴定、资信审查以及微利项目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后,按照推荐书编号进行登记造册,并报县(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。县(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作最后认定,审核同意后在项目推荐书上签署意见送担保机构或经办银行。

贷款银行受理借款人所报资料,对借款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复核及贷前调查。对同意贷款的项目,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,同时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推荐书回执联转给县(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街道(乡镇)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。

市人社局联系电话:3991133

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:39912033991205

七、监督检查

在政策有效期内,各部门要按照规定,落实入园创业大学生优惠政策。市人才办负责大学生创业各项事务的协调解决,督查相关创业优惠政策的落实。

联系电话:382580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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